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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左权县石匣坟场的发掘及关键收获

2021-08-23 浏览:481 分类:墓地知识

石匣坟场位于晋中市左权县石匣乡石匣村北,清漳河西源北岸的山前台地上,西邻石匣水库,东距石匣县城约10公里。该批墓葬是在“和榆高速(温柔——榆社)”基本建设工程的调查和勘探中首次发现的。2010年4月~6月,为切实做好公路沿线文物保护工作,山西省考古辩论所对工程所涉及的石匣古墓葬进行了抢救性发掘。
    共整理墓葬29座,其中东周时期墓葬15座,金代墓葬11座,明清时期墓葬3座。东周及金代墓葬聚合分布于石匣村北山前台地的阳坡地段;台地西侧为1958年修建的石匣水库,南面为榆次通往左权的二级公路。钻探表明公路北侧的山麓地带还有小批清代家属墓葬,凭据“和榆高速”设计线路,我们在距石匣村东北约1000米的台地上,有选择地整理了3座这一时期的代表性墓葬。
     东周时期墓葬   
   东周时期墓葬均为土坑竖穴墓,无墓道,墓向多数在340°~355°之间,少量在0°~20°之间,偶见合葬墓。现存墓坑启齿于耕扰层下,直接冲破生土层;墓口距地核0.1~0.6米相等,平面多呈长圆形,个别为圆角圆形,面积最小者2.4米×1.2米,最大者4.5米×3.5米。墓室多口大底小,少局限为口底同大,且四壁多较平坦,不见明显加工痕迹,墓室填土亦经不同水平的夯打,特别是M16、M28、M29夯打严实,看来明显夯层,夯层厚0.15~0.25米。葬具多一椁一棺或一椁双棺,仅M7为一棺;葬式为仰身直肢,头偏北,面朝上;人骨除局限被破坏外,一般保存较好,归天年事多在30~45岁之间,个别墓葬生者生存蛀牙、牙周炎及骨刺等形象。墓室中均见有数量相等的随葬品,要紧为陶器,以鼎、豆、壶、盘、匜或鬲、罐、盂为基本组合,多置于墓底的椁内棺外,M23陶器位于椁室盖板上,而M4、M7和M10随葬陶器发现于墓室填土中;个别墓葬(如M22和M27)随葬的鼎、 罐内残留有经烧煮的狗或兔等静物骨骼,应是下葬时专门放置的熟食;而M24直接以整只小狗作随葬品。此外,偶见有骨簪、铜带钩和玉器等贴身饰品与陶器伴出。这一时期的大局限墓葬,均在生者脚端棺外堆放有若干石圭,石圭的几多与墓葬的规模生存一定的联系。凭据随葬品组合与特色、墓葬形制,不妨判断坟场的使用年月约在春秋中晚期至战国早期。
     扫数东周时期的坟场仅3座合葬墓,合葬形式分两种,男女并穴合葬(M6、M10)和男女同穴合葬(M29)。并穴合葬墓东面M6为男性,西面M10为男性。M29同穴合葬,位于山麓最高一级的台地上。其启齿呈长圆形,距现地核约0.24米,器械宽约3.8米,南北长约3.56米,深约3.7米,墓室口略大于墓底,四壁平坦,填土较硬,有明显夯层,夯层厚约0.25米;墓底见一较大椁室,椁室中央又以南北向木板盘据为器械两小椁室,每室各两重棺,东室为一男性,西室为一男性;两生者均为单人仰身直肢葬,头偏北,面朝上。西室生者棺外北端放置有陶鬲和陶鼎各一件,鼎内残留小静物骨骼,右侧盆骨偏上又一铜带钩 ;手中有玉握(已残);东室生者头部两旁各一玉玦,西侧还有两枚骨簪,头端棺外放置两件石圭,手中有玉握,脚端棺外椁内有陶鼎和陶鬲各一件。从其随葬的无盖立耳鼎、束颈耸肩鬲的形制来看,其时代约在战国早期。
    据本地村民介绍,上世纪五六十年月平坦土地时代,在此地曾发现过人骨,此次发掘中也看到一些规模相称的墓葬墓坑两壁深相差多达4米,甚至有的墓坑残深缺乏0.3米的,这表明该坟场不少墓葬已破坏殆尽;但就此次发掘的15座东周墓葬而言,其分布规律为:墓葬时代越晚越有逐步向高一级台地转嫁的趋向。而在丧葬习俗上,本地移民文明(以狄为主)与同时期的晋文明多有穿插、重叠与协调的趋向;但移民的色彩如故明显,表现为晋文明中稀奇的圆唇侈口鬲、黄红彩绘的流云纹与重三角纹的陶鼎、陶壶等。
    同时,为全面了解该坟场相关情况,我们以发掘点为中心,对周边疑惑地址进行了系统踏察,在石匣村北东周时期坟场东南方向的台地上,发现有不少东周时期的陶片,可辨器形有鬲、盆、豆、罐等,这表明与墓葬对应的同时期居民点很可能就在发掘区东南且背山面水的清漳河西源北岸台地上。
       金代家属坟场

  金代墓葬共计11座,均为土洞墓,土圹竖井式墓道,较宽;分四排,第一排一座,第二、三排区分三座,第四排四座。排列整齐,分明经过严格规划的家属坟场。这11座墓葬启齿于宋金文明层或耕扰层下,距地核0.15~0.5米相等,直接冲破生土层,墓口平面近似 “凸”字形或亚腰形,方向多在180°控制。洞室略呈弧顶,少量已耸立,墓门均以本地盛产的大块红色砂岩石板封堵;墓道两侧经常看来两组对称的脚窝,壁面亦较平坦。葬具多为一棺;除第四排西南角的M20(迁葬),仅剩几片碎小骨渣外,其余各墓棺内均为多人合葬;M26为多人并室合葬,其余各墓都是多人同室合葬。需要特别移交的是M18这座合葬墓,在其一次葬的男性生者身下发现有火烧后的男性墓主局限肢骨,应是火葬后的残留物;M20残剩的几片碎小骨块却不见火烧痕迹,也不任何随葬品,应是迁葬后的收场。
   在各合葬墓中除上述M18和M20外,西侧生者均为一次葬的男性,仰身直肢,头向北,面朝上,其旁通常有多具二次葬的成年男性;一次葬的男性年事一般大于同室合葬的男性,男性归天年事在30~45岁之间,男性归天年事在40~60岁之间。墓室内随葬品以瓷碗、瓷灯盏、铜钱和石球为基本组合,瓷碗、灯盏多置于棺内,石球置于墓底四角,以作镇墓之用;此外,还有一些陶器和铜钱。
   M11土洞石椁墓,位于第二排西侧,整体呈亚腰形,墓葬启齿于宋金文明层之下,墓口距地核约0.18~0.8米,竖井土圹式宽墓道,北端略宽,其填土呈红褐色,土质较硬,墓门呈弧形,高约1.1米,宽约1.1米,用整块石板封堵。墓门之后甬道长约0.5米,宽约1.1米,高约1.7米。墓室未塌陷,仅有小批淤土,平顶,四壁较直,壁面留有宽约6厘米的条镢竖向加工痕迹,前高约1.4米,后高约1.3米,底部长约2.1米,南宽约1.6米,北宽约1.4米。墓室内一石椁,长约2米,北端宽约1.4米,南端宽约1.5米,石椁系天然石材作为立柱再用略微加工过的石板搭砌而成,器械两侧各立有四根四棱形石柱,南面亦立柱一根,石柱高约1.2米,椁中用三块厚约6厘米的石板铺盖,石椁呈长圆形。椁内一棺,仅见残迹,长约2.4米,宽0.8~1米,棺内3人,西侧为一仰身直肢葬的老年男性,头向北,面朝上,东侧为一个二次葬的成年男性,该男性生者脚端发现一个二次葬的中年遗骸。随葬品有白釉学生杯、陶质玉壶春瓶、陶罐各一件,位于棺外西侧中部;白瓷碗、灯盏、铜钗各一件置于东侧成年男性生者身下;铜钱35枚见于西侧生者手脚附近,有开元通宝、正隆通宝、绍圣元宝、大定通宝、元祐通宝、天圣元宝、皇宋通宝、天禧通宝、至道元宝、熙宁元宝、祥福通宝、政和通宝等;墓室西北角还置有石球一个,以作镇墓之用。
     金代小型家属坟场的发现是本次发掘的一大成绩,这是继汾阳东龙观之后山西省发现的又一宋金时期坟场。从墓葬形制与随葬品基本组合的一致性及坟场严格的规划来看,这四排墓葬应代表了一个家属的四代人;每一排墓葬在以安葬的统一性表示其同侪人血缘相关的同时,更与上排与之紧邻的墓葬靠拢,但到了第四排的四座墓葬已明显分为两组,甚至展现了M20这种直接迁出祖墓的形象,这一排墓葬也正好是该家属的第四代人,可能与已出“五服”,需重新立祖相关。
  而坟场以中老年男性一次葬为主的多人合葬形式,充分显示了其分外的丧葬习俗及其时生存中男性地位一般高于男性这一分外史乘形象。它使我们对其族群归属和社会性质产生了极大的兴致,目前,相关题目网罗体质人类学等的辩论正在井然有序地进行中。
    明清时期墓葬   
       明清时期墓葬共整理3座,其中一座为土坑砖室墓,其余两座为土洞墓。土坑砖室墓为竖井式墓道,双重封门,起首用板砖垒砌为第一起封门,第二道封门的式样和原料与此次发掘的金代墓葬一致,均是以整块的红色砂岩封堵,墓门顶部刻有“吉宅”二字;墓室为拱形顶,底部平面呈长圆形,五人合葬,随葬品有瓷碗、铁灯盏以及“乾隆通宝”和“嘉庆通宝”两枚铜钱。两座土洞墓均为合葬墓,竖井式墓道,出土有“嘉庆通宝”字样的铜钱。
      明清时期墓葬随葬瓷碗、以本地盛产的砂岩石板作封门的丧葬习俗,不仅与我们在此地址发现的金墓相同,并且在本地现代砖墓中亦是如斯。此外,在调查中还发现,现代砌筑的砖室墓墓门上也通常刻有与明清时期墓葬“吉宅”类似的“佳城”二字,表明宋金以来丧葬习俗的在本地的承受与开展。
     (执笔:山西省考古辩论所  王俊   张斑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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